1、單體和電池組的浮充電壓(一次/月);
2、電池外殼和極柱溫度(一次/月);
3、極柱、安全閥周圍是否有滲液和酸霧逸出(一次/月);
4、電池殼蓋有無變形和滲液(一次/月);
5、連接處有無松動(一次/半年);
6、同時也要定期對開關電源的電池管理參數(shù)進行檢查,保證電池參數(shù)符合要求。
7、每年以實際負荷做一次核對性放電,放出額定容量的30-40%(10小時率);
8、每3年做一次容量試驗,放出額定容量的80%(10小時率);
9、電池放電時,應定時測量放電電流、單體電壓和電池組總壓,做好記錄。
10、補充充電:(放電后的充電方法)
11、恒壓限流充電:以單體2.30~2.35V電壓充電,同時充電電流不超過0.25C10,直到充電電流降到0.006C10以下3小時不變,就認為電池充足。